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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妇儿工委[2014]3号(关于印发《青浦区妇儿工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04-01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青浦区妇儿工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7

 

 

 

 

 

青浦区妇儿工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息工作评价机制,全面、及时地展示各成员单位在实施青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工作亮点和成效,更加有力、有序地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实施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推动两个规划指标的发展提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报送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各类活动简讯、实事项目推进、工作成果、工作经验、调研成果、工作建议等。

三、考核指标: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季不得少于1条信息,涉及妇女儿童规划指标多的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全年不得少于6条。

四、信息报送:信息报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shqpfl@163.com(请注明单位),或Rtx报给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熊润群收。重要信息请及时与区妇儿工委办联系,电话:59731767

五、考核通报

根据各成员单位信息上报数量、质量以及被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录用等综合情况,进行信息工作考核。信息上报完成率将作为对各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期末评优的依据之一;区妇儿工委办年终将对考核结果在区妇联网站公告栏上予以公告,并在年度妇儿工委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还将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各成员单位信息工作经费。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441日起试行,由区妇儿工委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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