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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金牌家政服务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0-27

     为了更好地推动上海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推进家政服务员职业化建设,鼓励家政服务员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和道德风尚,宣传和弘扬她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家政员登记注册制的成果,区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青浦区金牌家政服务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登记注册的家政服务员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已获得金牌家政服务员称号的不得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54周岁内,在青浦区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两年,目前仍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家政服务技能,持有家政服务类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母婴护理、育婴师、居家养老);

4、无家政用户(雇主)投诉记录,并得到家政用户好评。

三、评选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由各镇、街道妇联组织发动,可以由家政服务员所属家政服务机构推荐,家政员自我推荐或雇主推荐。街镇妇联应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上报1-2名。请各街镇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青浦区金牌家政服务员推荐表》一式二份,敲章上报,同时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及家政员个人照片1张(工作服务照为佳)电子版同时上报至区妇联王玮处(可通过RTX或电子邮件shqpfl@163.com)。照片要求主题鲜明,大小不小于1.5兆。推荐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四、评选方法

区妇联将组成金牌家政服务员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并结合“青浦女性”微信展示投票情况,产生金牌家政员若干名。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家政员,由区妇联表彰,授予“青浦区金牌家政服务员”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青浦区金牌家政服务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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