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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恋爱婚姻“陷阱”多

2017-05-02

在恋爱和婚姻遭遇风险时,女性多处于弱势地位,在此情况下,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张志富结合实践中遇到的案例,提醒广大女性恋爱婚姻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同学相恋勿大意择偶需谨慎

典型案例

小蔚与小刘系高中同学,小刘在京读研。2009年,小刘对小蔚展开追求,在小刘的不懈追求下,小蔚同意与其交往。2010年12月底,小蔚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小刘在2008年就已结婚。2011年初,小蔚发现自己怀孕了,一周后,小蔚再次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小刘已有孩子。面对质问,小刘称现有的婚姻不是其真实意思,迫于学业压力并顾及到孩子,目前无法离婚,等毕业后就离婚。没有谈过恋爱且缺乏社会经验的小蔚相信了小刘。

小刘以未婚先孕会影响小蔚工作、损害小蔚声誉、孩子无法落户等理由劝小蔚打掉孩子,甚至采用威胁的手段,但小蔚不为所动。两个月后,小刘态度突然转变,以检查胎儿发育是否正常为由带小蔚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当小蔚发现情况不对准备逃跑时在楼梯处被小刘抓住,在挣扎过程中小蔚因受惊吓而晕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孩子已经被打掉了。第二天,小刘就“失踪”了,无人照顾的小蔚出现血崩,并因堕胎导致不育。后小刘答应一次性赔偿50万元,以后双方互不打扰,但小刘仅仅支付了10万元便不再支付。无奈之下,小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刘给付40万元。

法官提醒

女性在择偶时,面对对方的“攻势”,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最起码要搞清楚对方的婚姻状况;另外,在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出现意外怀孕等问题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络相亲不靠谱 结婚需谨慎

典型案例

27岁的小梦在家中是老大,在农村已属大龄,两个弟弟也都到了适婚年龄。在父母的催促下,小梦病急乱投医,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小曾。认识两个月后,小梦便带小曾回老家见了父母并订下了婚事,三个月后结了婚,当年生下一子。

结婚后,小梦发现小曾性格偏激、暴躁,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动辄“强词夺理”,并经常砸东西打人。更让小梦无法忍受的是,小曾一直在外面拈花惹草,经小梦苦心规劝,小曾写下不再出轨的书面保证,但仍劣性不改。对婚姻失望的小梦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

法官提醒

婚姻是终身大事,在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已成为最常见的离婚理由。面对婚姻,任何时候都勿草率决定,特别是在考虑到“大龄”“家人逼婚”时,心里一定要冷静、沉着。结婚,一定要建立在充分了解对方并培养好感情的基础上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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